企业信息

    广东潇水律师事务所

  • 1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东莞市 塘厦镇 塘厦镇新村98号2楼(东莞市*三人民法院对面广场右手边)
  • 姓名: 熊世松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东莞东坑律师事务所 东莞东坑律师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15-09-06
  • 阅读量:303
  • 价格:1.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东莞塘厦  
  • 关键词:东莞东坑律师事务所,东莞东坑律师

    东莞东坑律师事务所 东莞东坑律师详细内容

    为正确审理侵犯**权纠纷案件,根据《*人民共和国**法》、《*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解释。
    **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法*五十九条**款的规定确定**权的保护范围。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权利人主张以从属权利要求确定**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该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附加技术特征及其引用的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确定**权的保护范围。
    *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对权利要求的理解,确定**法*五十九条**款规定的权利要求的内容。
    *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权利要求,可以运用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中的相关权利要求、**审查档案进行解释。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用语有特别界定的,从其特别界定。
    以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确权利要求含义的,可以结合工具书、教科书等公知文献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进行解释。
    *四条 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征,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确定该技术特征的内容。
    *五条 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http://xiongshisong.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广东潇水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镇新村98号2楼(东莞市*三人民法院对面广场右手边),联系人是熊世松。 主要经营熊世松主任律师简介: 2015年7月创办广东潇水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潇水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人。熊世松律师擅长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事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执业理念:诚信、敬业、专业。。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东莞塘厦律师事务所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